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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沖喜禁忌:(由網路資訊整理後)

1.   一年內,一個家庭不宜舉辦兩次婚禮。

2.   男方送來的訂婚禮餅,準新娘及新郎皆不能食用,以免招致不吉。

3.   新人結婚後四個月內仍算新婚!
      
在這四個月內新嫁娘身邊仍有『新娘神』跟隨!
      
若是再觀看別人的迎娶過程及參加別人的結婚喜宴!會沖散別人的喜氣!
      
若新婚又加上懷孕不僅沖散別人的喜氣,甚至還會影響別人日後生子『歹育飼』!

4.   新人在婚期的前一個月及後四個月之內,忌參加別人的婚宴,以免沖犯。

5.   懷孕婦女本身帶喜,孕婦忌進入新婚未滿四個月的新娘房,
      
剛新婚或是準新娘最好不要進入產後不滿四個月婦女的房間內,
      
以免喜沖喜而對雙方造成不良的後果。

6.   懷孕婦女最好避免參加婚禮或喜宴,因為新娘神比胎神大, 
     
喜沖喜的結果對孕婦本身不利。

 

個人覺得以下兩個禁忌在現代應該還好:

1.   在迎娶的途中,如果花轎(禮車)和花轎(禮車)相逢,
      
也叫「喜沖喜」,也是會帶來不祥的。
      
不過只要由雙方媒人拿出事先預備的花來交換,
      
即俗稱的換花,據說這樣便能化解厄運。

2.   兩孕婦不要互相摸肚子,最好是保持距離,
      
傳說這樣你的小孩也會不好帶,而且有可能會
 "換花"
      
本來你的小孩會跟他的交換過去。



資料來源: 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M.wIlyOTEUbp8CQuA04-/article?mid=10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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