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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沖喜禁忌:(由網路資訊整理後)
1. 一年內,一個家庭不宜舉辦兩次婚禮。
2. 男方送來的訂婚禮餅,準新娘及新郎皆不能食用,以免招致不吉。
3. 新人結婚後四個月內仍算新婚!
在這四個月內新嫁娘身邊仍有『新娘神』跟隨!
若是再觀看別人的迎娶過程及參加別人的結婚喜宴!會沖散別人的喜氣!
若新婚又加上懷孕不僅沖散別人的喜氣,甚至還會影響別人日後生子『歹育飼』!
4. 新人在婚期的前一個月及後四個月之內,忌參加別人的婚宴,以免沖犯。
5. 懷孕婦女本身帶喜,孕婦忌進入新婚未滿四個月的新娘房,
剛新婚或是準新娘最好不要進入產後不滿四個月婦女的房間內,
以免喜沖喜而對雙方造成不良的後果。
6. 懷孕婦女最好避免參加婚禮或喜宴,因為新娘神比胎神大,
喜沖喜的結果對孕婦本身不利。
個人覺得以下兩個禁忌在現代應該還好:
1. 在迎娶的途中,如果花轎(禮車)和花轎(禮車)相逢,
也叫「喜沖喜」,也是會帶來不祥的。
不過只要由雙方媒人拿出事先預備的花來交換,
即俗稱的換花,據說這樣便能化解厄運。
2. 兩孕婦不要互相摸肚子,最好是保持距離,
傳說這樣你的小孩也會不好帶,而且有可能會 "換花",
本來你的小孩會跟他的交換過去。
資料來源: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M.wIlyOTEUbp8CQuA04-/article?mid=10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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